北京东城规定司机向窗外扔杂物罚款100元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02月15日02:25 北京晨报

  晨报讯(记者 白明辉 通讯员 曾庆辉)司机或乘车人往车窗外扔杂物将受到处罚。东城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:“我们从2月份开始开展对多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顿,其中向道路上抛撒物品,并线、转弯不开启转向灯是整顿重点。”往车窗外扔杂物的驾驶员则将被罚款100元,乘车人将被罚款20元。

  记者了解到,此次整顿的内容包括不系安全带,并线、转弯时不开启转向灯,长时间开启远光灯,向道路上抛撒物品,违反规定使用喇叭,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时借道超车,占用对面车道逆向行驶,穿插等候车队,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等。“这些都是司机在开车过程中存在的陋习,就是这些小小的不良开车习惯,加剧了交通拥堵,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”这位负责人表示。

  从现在开始,帅府园交通队在长安街上的天安门广场东侧路北口、南池子南口、南河沿南口、王府井南口、东单路口、方巾巷路口设立六处检查点,对开车有陋习的司机进行严查。因为电子眼和移动摄像头不能准确地抓拍到扔杂物的不文明行为,所以只能靠民警现场纠正。“我们采取前一个岗位发现问题,马上通过手台通知下一个岗位的民警,对这些司机进行拦截,发现一起,纠正一起,处罚一起。”记者了解到,在《交通法》中,对不系安全带、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等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。例如,不系安全带记1分,罚款50元;向道路抛撒物品,乘车人将被罚款20元,驾驶员将被罚款1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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